3月31日,雪人股份(002639,SZ)回复了交易所问询函,称其《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》与《发行监管问答—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》(以下简称《发行监管问答》)存在一定的不匹配性。
3月20日,证监会进一步明确了战略投资者的定义和要求。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注意到,上述问询事宜与雪人股份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有关。
雪人股份称,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,重新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,并按照最新的要求履行决策审议程序,公司对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透露,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如果成功“套用”战略投资者,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可以享受到关于定价基准日的宽松条件,有利于拿到更低的价格。
4月1日,至记者发稿时,雪人股份上涨0.68%,报7.45元/股。
员工持股计划是战投?
2月25日,雪人股份披露了《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》(以下简称《预案》),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,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。
值得注意的是,雪人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分别为张华国、陈存忠、郑志树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、黄成立。
其中,陈存忠为雪人股份员工且为雪人股份董事陈辉、副总经理陈玲的父亲。
雪人股份在《预案》中称: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张华国、陈存忠、郑志树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、黄成立五位战略投资者。张华国、郑志树、黄成立三位投资者均长期从事或投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产业,能够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助力。”
而对于陈存忠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,雪人股份表示:“引入陈存忠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,将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,提高公司竞争力,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,有助于公司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。”
值得注意的是,除了雪人股份将员工持股计划算作是战略投资者之外,还有多家上市公司也采用了同样的认定。
3月20日,证监会发布了《发行监管问答》,对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了细化的规范性要求。
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要求,战略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资源,显著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,带动上市公司的产业技术升级,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;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市场、渠道、品牌等战略性资源,大幅促进上市公司市场拓展,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销售业绩大幅提升。
同时,证监会还对战略投资者的引入程序进行了规范性要求。
认定为战投有什么好处?
今年2月,证监会修改再融资制度(以下简称再融资新规),其中有一项涉及:“优化非公开制度安排,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”。
按照最新修订的制度要求,“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为战略投资者等的,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、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”。
资深投行人士“投行老聃”(化名)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:“(再融资新规下)战投可以拿到更好的定价基准日,因为一般董事会(决议)公告日是首次确定定增,这个时候股价低,一旦公告后,股价一般(都会)上涨很多。”
换句话说,套上了“战投”即可有一个选择权,即定价基准日可以有三个选项,分别是:董事会决议公告日、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。
如果不符合“战投”标准,那么按照监管的要求,定价基准日只能是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战略投资者的锁定期为18个月,如果“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”锁定期只需6个月。投行老聃向记者表示:“通常情况下,战投可以拿到更低的股价,但是得(承受)相应的锁定。”
按照雪人股份的《预案》,其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”,即2020年2月26日,当日雪人股份的股价报收于9.57元/股,为近期股价的高点。
雪人股份称:“经公司董事会对照《发行监管问答》认真研究后,发现公司的《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》与《发行监管问答》的要求存在一定的不匹配性。”
雪人股份表示:“现公司将根据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》、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》和《发行监管问答》的要求,重新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,并按照最新的要求履行决策审议程序,公司对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”